关于发布摩托车和摩托车发动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31号公告),摩托车和摩托车发动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新版实施规则正式发布,将于2015年01月0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同时要求,为配合新版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
我中心按要求编制了CCAP-C11-02: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和CCAP-C11-03: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发动机》(见附件),现予发布。2015年01月01日起,该细则与新版实施规则同步实施。
中汽认证中心
201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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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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