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

时间:2016年05月05日信息来源:河南省工信委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公安局: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68号)精神,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汽车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公安厅
2016年4月11日
 
河南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
促进皮卡车消费实施方案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68号)要求,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推动汽车消费结构升级,发展新型消费模式,进一步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促进皮卡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利当前惠长远相结合,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顺应广大消费者对皮卡车进城的期待,积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试点,促进城乡皮卡车消费,促进我省汽车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实现我省汽车产业和城市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创新消费模式,促进产业发展。破除皮卡车消费的体制障碍,充分发挥皮卡车客货两用的优势,促进我省皮卡车产业产能扩大和转型升级,巩固我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皮卡车生产基地的领先地位。
    二是立足我省实际,科学稳步推进。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创新城市交通管理模式。结合我省各市交通管理现状,区分不同城市、相应时段、相应路段,采取局部放宽和全面取消限制相结合的措施,确保措施切实可行,积极探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行的经验方法。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强化试点监管。切实落实交通管理责任,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的政策,同时加强对进城皮卡车的监管;切实落实皮卡车使用者的责任,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规和试点规定;切实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皮卡车产品节能环保、性能优良、安全可靠;切实落实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企业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也要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持皮卡车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试点内容
    (一)车型范围
    本方案所称皮卡车,是指一种客货两用汽车,在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中按多用途货车生产管理,具有以下主要技术特征:
    1、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运送货物,载客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员);
    2、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
    3、具有敞开式货车车厢;
    4、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千克。
    (二)分类放宽进城限制要求
    1、全面取消进城限制要求
洛阳、安阳、鹤壁、新乡、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十二市,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上述技术特征的皮卡车型,仍按原皮卡车进城不限行的规定执行;开封、平顶山、焦作、信阳、济源等五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上述技术特征的皮卡车型全面(区域、路段、时段等)取消进城限制。
    2、放宽进城限制要求
    郑州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对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符合上述技术特征的皮卡车型放宽(区域、路段、时段等)进城限制。其中郑州市周一至周五高峰期(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19时〈冬季〉,晚18时至20时〈夏季〉)禁止在市区交通流量饱和、易发生交通拥堵的主干道(以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前发布的交通管理通告为准)行驶,其它时段和区域全面取消进城限制。
    3、调整进城限制政策规定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如调整皮卡车进城限制政策,须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联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试点工作安排
    (一)拟制方案阶段(20163月)
    学习领会国家三部委试点通知要求,展开调研摸底,召开交通管理部门、生产企业、皮卡车用户座谈会,拟制试点方案并上报国家三部委。
    (二)实施准备阶段(20164-5月)
    试点方案获批后,按试点方案完善协调运转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行任务分工和工作部署,完成交通管理措施调整准备工作。
    (三)全面展开阶段(20166月开始)
    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全面展开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工作。落实政策规定和各方职责,同时加强皮卡车应用和交通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发挥试点协调机构及办公室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及时调整补充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评估报告阶段(20177月)
    在平时信息统计分析、及时评估调整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试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综合分析城市交通状况、皮卡车消费市场及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变化等,并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试点评估工作报告并上报国家三部委。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鼓励皮卡车消费的良好氛围
    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行试点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扩大皮卡车市场消费,促进汽车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城市相关部门创新运输管理方式,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同时,对推动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具有积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市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抓好试点方案的贯彻落实。
    各市政府要加强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的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鼓励性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促进皮卡车消费的良好氛围,支持郑州、洛阳等城市试行鼓励皮卡车消费、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皮卡车用户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严禁货车车厢载人;要求对敞开式车厢载货的皮卡车辆根据载运货物安全情况加装网绳或栓锁,防止物品散落。
    (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省级建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分管领导组成的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由各部门派出联络员组成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组织推进全省试点工作,确保政策能够贯彻执行;各市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合理优化交通资源配置,科学制定交通管理措施,严格制度措施落实,尽量降低皮卡车进城解禁带来的影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三)强化交通执法,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放宽皮卡车进城的各项措施,尽快变更放宽皮卡进城限制的道路标线、标牌、标识等设施;同时,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试点内容按期落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生产管理,提升皮卡车产品品质
    各汽车生产企业要认真落实《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皮卡车生产企业产品的一致性管理,定期对汽车生产企业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确保皮卡车辆产品合格;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皮卡车企业的打击力度。
    我省郑州日产、洛阳一拖等汽车生产企业,要以此次国家三部委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促进皮卡车消费为契机,加大研发力度,加强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提升产品质量,推动皮卡车在安全性能、尾气排放等方面升级换代,增加节能、环保、先进、适用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推动皮卡车消费市场可持续发展。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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